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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动态
重庆市出台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服务业标准部 更新时间:2015-09-10 14: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标准化工作,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重庆市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25 ),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旨在充分发挥标准对节能产业转型升级倒逼作用,创新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加快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强化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促进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方案》要求,到2020年,制修订节能地方标准40项以上,建成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10个以上,基本建成指标先进、符合市情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产业政策与节能标准结合更加紧密,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支撑作用更加显著,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标准化共治格局。

《方案》明确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等相应的重点任务。要求以市标准化工作部门协调推进机制为基础,建立市级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统筹推动和协调配合。建立节能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创新节能标准技术审查和咨询评议机制,加强能效能耗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强化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实施后评估工作;推动团体标准制修订,促进新兴节能技术、产品和服务快速转化为团体标准。创新节能标准化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节能标准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标准研制、标准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定制化专业服务。

《方案》特别强调了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对节能标准体系进行了细化,强化工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流通、公共机构、农业等7个方面重点工作,提出了关键要素,为各行业各部门节能标准体系建立提供一个方向性的参考,从而推动重庆特色节能标准体系的形成,达到标准引领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目的。

《方案》对标准实施与监督也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推动实施推荐性节能标准、加强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督。要求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将产品是否符合节能标准纳入产品质量监督考核体系。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能效标识制度,加强建筑工程能效管理,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推动能源管理体系、系统经济运行、能量平衡测试、节能监测等推荐性节能标准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

为促进以上目标措施的顺利实施,《方案》还制定了加大节能标准化科研力度、强化节能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节能标准化资金投入等保障措施,并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了各级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