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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动态
加快推进法院标准化建设 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
文章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5-10-28 10:55
     10月27日,全国法院案号标准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对全国法院标准化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全国各级法院深刻认识推进法院标准化工作对统一规范裁判标准、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破解司法工作难题、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贯彻案号及案件信息业务标准,牢牢把握推进法院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顺应大势,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法院标准化建设,为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沈德咏指出,推进法院标准化工作,是统一规范司法裁判标准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是破解司法工作基本矛盾的有力支持,也是参与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标准化工作,并于今年7月制定了案号及案件信息业务标准,为构建案件信息新型标准体系奠定了基础。
  沈德咏指出,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统一规范司法裁判标准的任务也将更加艰巨,这要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标准化的作用和优势,统一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和尺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要遵循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审判权的各种表现形式、行使的各个环节进行类型化、精细化区分,确保各司其职、各担其责。要科学分析矛盾纠纷的类型化处理和趋势性分析,科学研判案件发展态势,通过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尺度,为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提供有益参考和引导,方便人民群众查询、检索、使用。要对案件中蕴含的社情民意、社会矛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深入挖掘、科学分类、深度研判,及时发现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社会治理存在的漏洞等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沈德咏强调,要牢牢把握推进法院标准化工作的重点,确保标准化工作正确方向。要以促进公正司法为目的,科学设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程序公正的评价标准、办案质量效率的评价标准和办案人员工作业绩的考核标准,以明确、统一的工作标准推进严格公正司法。要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完善标准化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加强标准化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标准化工作实现跨越发展。要以信息化转型升级为抓手,深度整合、挖掘、利用审判执行信息资源,融合司法人事、司法行政等信息,将各类“沉睡”的信息数据载体充分予以标准化处理,实现信息数据集中管理,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要以案件信息标准化为核心,挖掘深、利用好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的案件信息资源,发挥法院标准化独特优势。
  沈德咏要求,要加快改进法院标准化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内容,逐步构建一套分类科学、覆盖全面、结构稳健的人民法院标准体系。要注重开放设计,做好法院标准与其他领域标准尤其是国家标准在横向上的相互衔接以及法院新旧标准在纵向上的相互衔接,并在标准设计上为内容的拓展和完善预留空间。要强化协同推进,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协调下,地方各级法院共同参与,建立标准升格机制,并强化标准化工作部门牵头负责与其他业务部门密切参与相结合,借鉴其他标准化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法院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水平。
  沈德咏强调,案号及案件信息业务标准是法院案件信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框架体系,各级法院要强化全国法院“一盘棋”意识,切实落实到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地方法院在执行标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各高院要及时组织、指导辖区法院梳理各自掌握的旧标准与新标准的对应关系,确保新旧标准无缝衔接、平稳过渡,有序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