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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加强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工作的通知

文号:标委秘函〔2019〕24号

发文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发文日期:2019年11月28日

所属机构:标准创新司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加强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工作的通知

 

标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加强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工作的通知

文号标委秘函〔2019〕24号

发文机关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发文日期20191128

所属机构

标准创新司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加强

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同步立项、同步

制定、同步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外文版是共建“一带一路”合作高质量发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制度支撑。为加强国家标准外文版制定,优化完善国家标准外文版工作机制,现就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的同步立项

对于有利于降低对外贸易与外商投资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进口结构、促进出口向稳向好、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双多边友好关系的国家标准项目,鼓励相关单位在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时,同步申报国家标准外文版制定工作(不包括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项目)。标准委对中、外文版同步制定的标准项目进行同步评估、同步立项公示、同步下达计划,同等条件予以优先支持。

二、强化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的同步制定

对于同步立项中外文版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起草单位应按照同步起草、同步征求意见、同步技术审查、同步报批的要求,推进中、外文版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同步报批的项目,应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90天内完成报批。

三、强化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的同步发布

对于同步报批的中、外文版国家标准,标准委将加强业务协同,按照同步审核、同步批准、同步公告、同步出版发行的原则,保障中外文版国家标准同步发布。

国家标准外文版发布后,归口单位应加强国家标准外文版实施应用和实施评估工作,及时组织外文版标准的复审和修订,当已有外文版的国家标准修订时,应同步组织外文版的修订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