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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综合业务管理部主要职能
文章来源:综合业务管理部 更新时间:2013-12-12 17:27

(一)负责与综合业务相关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规划编制工作。

(二)负责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编制、实施和国家标准统一编号、登记、发布工作。

(三)归口管理国家标准补助经费、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采用国际标准经费,并提出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经费申报方案等。负责编制年度项目的立项计划、提出预算报告,组织实施年度经费预算,提出拨款计划,具体承担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四)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审定和通报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协调和行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

    (七)牵头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

(八)负责标准化统计工作,研究拟定标准化统计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九)负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以及专家的聘用等工作。

(十)负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标准化科技管理组织工作,拟定标准化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和验收。

(十三)负责标准化科技成果的管理及奖励工作。

(十四)承担联盟标准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组织研制标准样品的计划、协调和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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