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邮箱登录
质检总局、标准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5-05-04 15:44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管理,推进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农业生产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示范区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组织实施的,以实施农业标准为主,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标准化水平较高,对周边和其它相关产业生产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准化生产区域。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烟草、水利,以及农业生态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等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特定项目。

第三条 示范区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农业生产需要,紧紧围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保障食品安全,加快推进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实施标准化。通过示范区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化管理水平。

第四条  示范区建设应争取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示范区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示范区建设中的协调工作;充分依靠和发挥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林业、粮食、烟草、气象、科技和商务等部门的作用,共同承担和完成好示范区建设的有关任务。

第五条  示范区建设原则上以市县为单位,在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标准化管理部门或涉农部门牵头承担。

第六条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行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承担示范区建设工作,带领农民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

第二章 建立示范区的原则和基本条件

第七条  示范区建设要以当地优势、特色和经深加工附加值高的产品(或项目)为主,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管理。要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实施的“质量振兴、三绿工程、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以及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等有关项目相结合。

示范区应优先选择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科技含量高的示范项目;示范区要地域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优势,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

第八条 示范区原则上按粮食、棉花、油料、蔬菜、畜牧、水产、果品、林产品等的生产、加工、流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营林造林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类型进行布局。

第九条 示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视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重视农业标准化,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划,对示范区建设有总体规划安排、具体目标要求、相应的政策措施和经费保证。

示范区有龙头企业、行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民积极参与。有一定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

第三章 示范区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 通过示范区建设,应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有较大的提高,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

(二)生产经营和管理者标准化意识普遍提高,特别是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与技能明显增强,形成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队伍。

(三)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等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能力明显增强。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基本的检测手段和监测能力,能够保障食品安全。

(五)农业生产效率、农民收入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改善,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取得良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第十一条 示范区以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主要任务,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要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

(一)在生产领域,要重点抓好产地环境标准、种质(包括种子、种畜、种禽、种苗)标准、良好农业规范(GAP)的实施,强化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和安全控制规范,以及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标准的实施。

(二)在加工领域,要重点抓好加工场地环境、加工操作规范、产品包装材料、兽禽屠宰安全卫生要求、HACCPISO22000等标准的实施,严格加工全过程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防止加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严禁使用非法添加物。

(三)在流通领域,要重点抓好运输器具、仓储设备及场地环境卫生、市场准入要求、分等分级、农产品条形码、包装、标签标识等标准的实施。建立农产品追踪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确保流通安全和消费安全,有效地规范农产品贸易。

(四)加大优势农产品、优质专用农产品等相关标准的实施。

(五)抓好与节水、节地、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等措施配套标准的实施。

第十二条  要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各环节均有标准可依;要建立监测体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强化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以及种植、养殖、加工、流通过程的监控,依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引导示范企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相配套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第十四第 要有计划地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和管理者进行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培训。重视从农民中培养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逐步培育一支农业标准化的技术推广队伍。

第十五条 积极推广“公司+农户+标准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标准化”等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行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标准化示范中的带头作用和辐射效应,探索多种形式的示范区建设经验。

第十六条 示范区实施标准化生产管理的区域应达到当地同种或同类产品种植面积或养殖总量的60%以上,辐射带动其他产业实施标准化生产;优势农产品区域化种植、养殖的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

第四章 示范区的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标准委负责示范区建设规划、立项,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示范区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和本地区示范区建设的管理、指导和考核。

市县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加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协调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国家标准委对所确定的示范区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补助经费,地方财政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示范区建设的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二十条 示范区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示范区一经确定,由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按《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见附件1)要求,向国家标准委报送实施方案。

第二十一条 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每年对示范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总结情况及时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汇总后,于年底前报国家标准委备案。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对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工作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补助经费使用不当的,限期改进。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取消其示范区资格。对取得明显成果的,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已通过项目目标考核的示范区加强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 示范区工作不搞评比,不搞验收,不搞表彰,建设期满时严格按项目管理要求对示范区进行项目目标考核。项目目标考核工作由国家标准委统一组织,一般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目标考核按《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规则》(见附件2)执行。

第五章 示范区审批程序

第二十四条 示范区建设项目,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标准化管理部门或涉农部门,也可以由农业龙头企业、行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出申请,内容包括:示范类型、示范区域、具备的条件、拟达到的目标(标准覆盖面、质量目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等),并填写《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初审。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对申请报告和《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该申请单位申请示范内容和区域是否符合规定,已具备哪些条件,尚不具备的条件,拟采取何改进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国家标准委组织综合评审,符合示范区总体布局和各项规定的,批准实施。对于基本条件好,积极性高,有经费保证,不需要国家经费补助的示范区项目,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家标准委同意后,可列入国家示范区项目。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可参照本办法确定省部级示范区或示范项目,报国家标准委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标准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2.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规则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示范区项目名称:                           

承 担 单 位                           

保 证 单 位                           

起 止 年 月         月至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〇〇七年  


 

填写说明

 

1、示范区项目名称用:“×××标准化示范区”表达。

2、承担单位是指承担示范区项目的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也可为县级人民政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保证单位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行业管理关部门;参加单位是指参与项目实施的单位。

3、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的项目填写任务书中第一到第八项;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报的项目填写任务书中第一到第九项。

4、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字迹要工整清晰。


 


一、申请示范项目的内容、目的和意义

 

 

 

二、示范目标任务

包括:标准覆盖面、质量目标、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

 

 

 

三、示范区建设的基本条件

(从现有规模,基础设施,技术力量,工作基础等几方面简要介绍示范区建设已经具备的条件)

 

 

 

四、示范区建设的组织管理

 

 

 

五、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围绕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建设、贯彻实施、宣传培训、示范推广、经费支持等方面详细说明):

 

 

 

计划进度:

 

 

 

阶段目标:

 

 

 

项目目标考核时间:

 

 

六、经费来源

1、当地政府经费投入

 

2、有关单位经费投入

 

3、下拨补助经费(按三年计,分年度和总计)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

 

七、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

承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参加单位(盖章):            

1、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名)                      

    

 

2、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名)

    

 

3、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名)

    

 

 

八、保证单位(盖章):

                     

 

 

九、国务院有关部门标准化主管机构(盖章)

                

 

 

 

十、管理单位(盖章):

    

 


附件2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规则

 

为了规范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工作,提高示范区建设成效,根据《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项目目标考核的条件

凡列入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计划,示范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已如期完成,方可进行项目目标考核。

二、项目目标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项目目标考核工作,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示范区的项目目标考核。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目标考核组,具体实施项目目标考核工作。

(三)项目目标考核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标准化管理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科研、院校等单位具有高级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5~7人组成。可视项目特点适当吸收龙头企业、行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当职称人员参加。

(四)示范区领导小组主要成员须参加本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配合项目目标考核组开展各项工作。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或考核现场。

三、项目目标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项目目标考核方法:项目目标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审查资料、现场考核、抽样调查、农户走访等形式,由项目目标考核组专家根据《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以下简称《目标考核评价表》),逐项进行考核评分。

(二)项目目标考核程序

1、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应对照《目标考核评价表》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已基本达到要求的,可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目标考核申请,并附自查报告。

2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对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提出的申请,要及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组织项目目标考核,并通知承担单位具体考核时间。经审核不能进行项目目标考核的,要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要求改进的方面。

四、项目目标考核内容:

(一)听取工作汇报。示范区领导小组简要汇报示范区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开展、经费使用、示范效果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并回答项目目标考核组提出的质询。

(二)抽查相关资料。项目目标考核组根据《目标考核评价表》所列项目,随机查阅反映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运行记录、管理文件、工作总结和标准文本以及反映示范区经济指标统计等资料。有条件的可同时查看录相、照片等声像资料。

(三)现场考核。通过上述资料的审阅后,随机抽查2~3个示范点(或环节),按照《目标考核评价表》要求,现场逐项考核打分。项目目标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

(四)现场考核要走访基层组织、农户,了解技术人员、农民接受标准化培训情况和掌握质量安全标准、生产技术规程等熟悉程度;有关标准资料的宣贯、发放和标准的实施情况;相关措施、资金的落实情况等。所有项目目标考核记录均由项目目标考核组专家签字。

(五)项目目标考核组在充分调查,全面了解示范区实施情况的基

础上,客观、公正地提出考核结论,并向示范区领导小组通报项目目标考核情况及结论。对需要补充说明和提供相关材料的,示范区承担单位应现场及时给予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目标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公歫圄理。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提出整改建议。项目目标考核通过后,要形成项目目标考核纪要。

五、项目目标考核材料的报送

项目目标考核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将示范区工作总结和项目目标考核纪要纸质材料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其它相关材料经由《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报送。

六、地方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可参照此规则执行。

 

附件: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

 


附件: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种植业及其加工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点

0

打分档级细则

说  明

打分

A

C

1.标准制订与实施0.25

1.1标准制()订与采标(0.2

1.1.1标准制(修)订人员(0.3)

 

标准制(修)订人员结构合理,具备良好资质

人员结构基本合理,具备一定资质

人员结构是否符合农业标准制订中的人员组成要求;参加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1.1.2标准体系建设(0.4

 

四类标准配套齐全;各项标准现行有效

有相关标准,有配套雏形

审查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操作标准的配套情况,各项标准现行版本是否有效;如果全部采标,给满分。

1.1.3标准的实用性(0.3

 

应用满意率85%

应用满意率在50%70%

随机调查使用标准的人员,统计其满意程度;走访对标准在生产适用性和市场适用性方面的评价。

1.2标准化工作宣传(0.3

1.2.1公众媒体利用(0.3

 

年省级以上媒体利用1次以上

年县级媒体利用3次以上

有可见的记录,发表的稿件,广播录音带,以及电视录像带等。

1.2.2直接的宣传活动(0.7)

 

年现场宣传组织活动3次以上,效果优良,相关材料齐备

年现场宣传组织活动1次,宣传材料齐备

在示范区现场开展的宣传活动,如与标准化有关的娱乐节目,知识竞赛,专题报道,墙体标语,自制宣传画、自制 VCD等。

1.3标准化培训(0.3

1.3.1培训师资(0.2

 

有培训教师资源调查表;有培训师资相关证明文件;有受聘文件和老师签字;培训师资队伍结构合理

有培训教师资源调查表;有受聘文件

培训教师资源调查表包括教师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法和身份证号;培训师资队伍结构根据示范区内容和所聘全部教师信息的符合程度判断

1.3.2培训资料(0.3

 

培训材料内容紧密围绕示范区标准;材料配套齐全,适用性强

培训材料能反映相关标准;材料基本配套,有适用性

培训教材内容与相关标准内容的符合程度,对标准的解读水平,材料的配套情况。

1.3.3培训实施情况(0.5

 

有完整培训计划并按期实施;平均培训率90%以上;有完整培训记录,平均满意度80%以上

有培训计划并能够执行;被培训人数在60%70%;

培训率指被培训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率;满意度指每一次培训中,对本次培训感到满意的人数占参加总人数的百分率;培训记录主要记载培训效果、教师的培训水平和存在不足,一次一记。

1.4过程控制(0.2

1.4.1关键控制点的监管(0.3)

 

过程关键控制点明晰、完整,有系统的监管方案和措施,有详细的关键控制监管记录

关键控制点确定比较完整,有监管方案和措施

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及科学性评价,由示范区提交确定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支撑材料。通过考核或观察,掌握操作层对标准的熟悉程度。

1.4.2监督主体与实施主体(0.4

 

监督与实施主体分离;监督主体资质具备,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

有监督主体,具备一定的资质

评价监督主体的独立性、责任制度和工作能力。

1.4.3过程监督机制(0.3

 

监管制度的操作性强,人员自律性高,被监管人员对监管的反映良好

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能够实施监管

检查过程关键点监管的制度及其适用有效性,相应机构/人员配备和素质情况;调查农民/农工对监管的有效性评价。

2.组织管理(0.1

2.1组织结构(0.5

2.1.1组织机构与人员结构(0.5

 

成立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合理;有独立办公室,有专职人员,有明确分工

有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不全;有办公室,有兼职工作人员

人员结构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衡量。

2.1.2技术机构与人员结构(0.5

 

设立技术机构,人员结构符合要求;有技术总责任人,技术运行能力强

有技术机构,人员结构欠妥;机构有一定技术驾驭能力

人员结构与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求的技术体系符合程度;人员组成所体现的梯队结构合理性;机构人员的资质和阅历。

2.2管理工作(0.5

2.2.1计划、实施与控制(0.5)

 

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便于实施控制;有工作总结,有完善的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方案

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较科学、合理,能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考查管理计划的完整性、落实的可靠性和控制的有效性,包括管理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年度考核结果材料、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方案和管理工作记录。

2.2.2部门分工协作(0.2)

 

部门分工明确,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效果良好

部门分工较明确,有较好沟通协调机制

沟通制度、活动(例会、联席会等)、部门的反映调查;效果从示范区整体发展能力判断。

2.2.3工作机制(0.3)

 

有明确的激励制度,能及时反映/兑现激励结果,农工对激励反应积极

有激励制度,基本按照制度实施

考查激励制度、实施的结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材料;随机调查农工对激励的反映态度。

3.保障与服务体系(0.1

3.1市场监管力度(0.4

3.1.1生产投入品监管(0.4)

 

有年度监管文件、工作计划和实施监管记录文件,无违法记录

有年度生产投入品专项监管文件和实施监管记录

对农药、肥料、种(苗)等的监管文件和依法监管记录(禁用品、打假、使用者的反映等)。

3.1.2服务体系(0.6

 

建立了能够实施规模化服务的专门体系,形成“统、分”结合的服务机制,组织化程度高,反应快,统一服务率80%以上

建立了服务机构,形成“统、分”结合的专业服务机制,统防统治的组织化程度较高。统一防治率达50%~65%

考查示范区内的报务体系在必要的情况下,对农药、化肥、种(苗)等的统一管理供应情况,病虫害的统一防治情况,对灾害性因素的预防反应能力和迅速,对统、分结合的把握情况等等。通过具体多个事例的分析和整体感受得出。

3.2政策保障(0.2

3.2.1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1.0

 

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大,作用显著

有相关政策保障

了解营造氛围和实际支持的政策体系是否具备,政策贯彻机制是否健全,对示范区推动的作用。注意对农民/农工的影响力。

3.3资金保障(0.4

3.3.1专款专用情况(0.4

 

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率高,导向作用显著

能够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率较好,有导向作用

了解专款使用情况,有无违规行为,在标准的制(修)订、宣传和实施方面的使用力度与合理性,技术、管理层对资金使用反映

3.3.2配套资金情况(0.3

 

地方资金足额实际配套,资金使用效率高,效果明显

有地方资金配套,有促进效果

查看要求配套的资金与实际到位量的符合率及有关文件。

3.3.3与其它项目结合情况(0.3

 

与当地争取的其它多个项目充分结合,综合效果显著

与其它项目有结合

考察在标准化示范区是否有其它项目执行,项目的联动密切性和效益情况(需要支撑材料)。

4.长效机制的建立(0.15

4.1企业发展状况(0.4

4.1.1发展规模(0.5

 

有多家企业,有明显龙头企业,并带动形成了当地的支柱产业;产业群基本形成,经济增长显著

有龙头企业,有一定的规模,有发展势头

企业的数量、规模、级别、总产值;龙头企业及其带动作用;同类型的产业是否集群;企业的发展势头。 

4.1.2产品加工水平/能力(0.5)

 

形成产业链并可完全“消化”区内原产品,或短链产业在国内形成了较大市场规模

具有一定的初加工能力并能够加工销售2/3以上产品 

原产品、粗加工、深加工水平;产业链延伸情况;短链产品是否形成较大规模。从判断其发展趋势和潜力及相关数字说明。

4.2品牌与认证(0.2

4.2.1品牌的创建(0.4

 

独有国家级商标1个以上

有自己的注册品牌商标

品牌商标的数量、影响力、级别。

4.2.2认证情况(0.6

 

1个以上产品通过认定,至少符合绿色级农产品要求

有明确主导产品并可证明已经取得地方初步认证

有完整的认证类型、名称、级别的证实材料。

4.3农民组织化程度(0.4

4.3.1专业化协会(0.6

 

形成了行业协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组织运行机制较好,容纳农户规模占示范区总农户数90%以上

有专业化协会, 容纳农户规模占示范区总农户数40%-60%

促进行业协会的提升情况,行业协会的规模、发展情况及其日常活动,看材料(章程、制度)、记录(培训、宣传),协会开拓市场的举措和效果。

4.3.2协会的外部联系(0.4)

 

协会与企业有直接供销关系或能够直销本协会产品;与相关部门合作良好

能积极与企业联系,同其它部门有书面协议合作

与企业之间有无协议(培训\收购\农资供应等);协会直接面对市场的能力;与技术、教育、金融、政府等部门的合作活动或条约(要有支撑材料)

5.生产档案记录(0.15

5.1产前投入品记录(0.3

5.1.1生产投入品的记录(1.0)

 

记录完备,票证齐全

有记录,但较零散

查看购置凭证、记录(采购人、时间、地点、数量),检验合格证明。

5.2产中过程记录(0.4

5.2.1生产操作过程的记录1.0

 

记录完整,真实,清晰;能明显体现关键控制点

有记录,但不连续;部分体现关键控制点

指生产过程的完整记录,病虫发生情况,不可抗拒的灾害发生情况,交易记录。与标准体系建设中的关键控制点对应,并考查其操作记录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5.3产后加工记录(0.3

5.3.1产品初加工的记录(0.5)

 

记录顺序明确,过程完整

有记录,但不完整

总量、分级、包装过程记录的认真、清晰程度,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记录的真实性。

5.3.2质量检测记录(0.3

 

定期检验计划与检验结束记录齐全,并有相关检验报告

有记录且有检验报告,但不够完整

质量安全检验报告的有效性、有效期,检验范围,委托单位等是否明确。

5.3.3产品去向记录(0.2

 

产品的贮运、加工与销售去向记录明了,过程中的转换记录清晰

有产品移动过程记录,去向不十分明确

贮运等记录及质检报告;直接提供企业、超市/出口的批次数量,占生产总量情况等记录是否清楚。

6.示范效果(0.25

6.1社会效果(0.3

6.1.1农业标准化意识(0.2)

 

农民标准意识明显提高;区内标准化意识已经形成;有农业标准化推动的成功经验

农民的标准意识有提高;示范区标准化氛围基本形成

用随机调查法,对领导层、管理层、技术层和农民/农工在农业标准化意识程度方面进行调查,而后综合分析评价。

6.1.2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0.4

 

形成了一支精干的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从事农业标准化10年以上的人带队

基本形成一支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并能够胜任工作

培训农业标准化人才数量,获得资质人数,各层面涌现的农业标准化热心人、专业人数。特别是多年从事该项工作并取得成绩。

6.1.3农产品安全性(0.4

 

安全性有保障,社会声誉良好,无不安全事件

安全性提高,有一定的社会声誉

质量安全的认证计划和落实情况,查看相关检测是不按期进行,检测报告的合格率;通过对材料、汇报和个人感受评价社会反映

6.2经济效果(0.4

6.2.1农民增收(0.4

 

人均收入平均年增幅10%以上

年增幅5%

先计算农民人均收入,再用指定周期内的年平均,进行比较。算法见《示范区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2

6.2.2市场效益(0.3

 

产品商品化率100%,产业化增值率高,投资收益率显著

商品化率50%-70%,产业化增值率较好,投资收益率较好

所需要的指标及计算方法参照《指南》中的附件2

6.2.3 整体增长(0.3

 

示范区内农业标准化覆盖率90%以上,且农产品质量合格率95%以上

农业标准化覆盖率60%70%且农产品质量合格率75%以上,

根据示范区分年统计的单产报表结合实地考察。也可用综合效益计算方法衡量整体增长情况。算法见《指南》附件2

6.3生态效益(0.3

6.3.1农药年用量减少幅度(0.6

 

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禁用药品流入;年农药用量较三年前平均下降30%以上

能够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禁用药品流入,年农药用量较三年前平均下降10%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农药管理规定考查示范区用药的科学性和总量变化。主要通过生产记录、管理记录和生产资料的出入记录得出。

6.3.2对生态环境改善作用(0.4

 

有建设前和验收期的产地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比较结果明显向良性化发展

有其它证明本示范区环境质量的间接资料,能看出改善作用

用前后两个或者多个时期的环境质量检测报告进行比较说明。

*创新点(0.1

显著创新性(1.0

特别突出的创新性点(1.0)

 

创新显著,特点明显,效果突出(非必打分项)

打分理由

注:1本表设计为百分制,最终得分以“实得分+创新分”格式表达。前3栏括弧内数字为各自权重值。*创新点属于附加项,由评估组根据整体考核,与同类示范区横向比较,确有突出创新时才给分,并填写打分理由。最终得分将由电子表统计自动显现。总分保持小数后2位。2.整个考核基础为考核点。每考核点要求按100分制打分。考核依据为AC两项说明,实际定位为ABCD四级。本表只对AC等级说明,介于AC之间为B,低于C者为D。分值确定区为:A取值90以上,C取值60~75。鉴于发展的不平衡性,最终结果的整体定位将分不同经济区比较,各省、市、区亦根据各自实情区别对待。3.许多调查可在不同层面上一次性完成。表中为了叙述明白,进行了单列。4.在使用本表前,使用人员需进行统一培训。5本表已经带有自动计算功能,在电子表情形下,考核打分结束时,表中两0值即是最后成绩,按照得分格式表示即可。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养殖及其加工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点

0

打分档级细则

说  明

打分

A

C

1.标准制订与实施 0.25

1.1标准制()订与采标(0.2

1.1.1标准制(修)订人员(0.3)

 

标准制(修)订人员结构合理,具备良好资质

人员结构基本合理,具备一定资质

人员结构是否符合农业标准制订中的人员组成要求;参加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1.1.2标准体系建设(0.4

 

四类标准配套齐全;各项标准现行有效

有相关标准,有配套雏形

审查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操作标准的配套情况,各项标准现行版本是否有效;如果全部采标,给满分。

1.1.3标准的实用性(0.3

 

应用满意率85%

应用满意率在50%70%

随机调查使用标准的人员,统计其满意程度;走访对标准在生产适用性和市场适用性方面的评价。

1.2标准化工作宣传(0.3

1.2.1公众媒体利用(0.3

 

年省级以上媒体利用1次以上

年县级媒体利用3次以上

有可见的记录,发表的稿件,广播录音带,以及电视录像带等。

1.2.2直接的宣传活动(0.7)

 

年现场宣传组织活动3次以上,效果优良,相关材料齐备

年现场宣传组织活动1次,宣传材料齐备

在示范区现场开展的宣传活动,如与标准化有关的娱乐节目,知识竞赛,专题报道,墙体标语,自制宣传画、自制 VCD等。

1.3标准化培训(0.3

1.3.1培训师资(0.2

 

有培训教师资源调查表;有培训师资相关证明文件;有受聘文件和老师签字;培训师资队伍结构合理

有培训教师资源调查表;有受聘文件

培训教师资源调查表包括教师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法和身份证号;培训师资队伍结构根据示范区内容和所聘全部教师信息的符合程度判断

1.3.2培训资料(0.3

 

培训材料内容紧密围绕示范区标准;材料配套齐全,适用性强

培训材料能反映相关标准;材料基本配套,有适用性

培训教材内容与相关标准内容的符合程度,对标准的解读水平,材料的配套情况。

1.3.3培训实施情况(0.5

 

有完整培训计划并按期实施;平均培训率90%以上;有完整培训记录,平均满意度80%以上

有培训计划并能够执行;被培训人数在60%70%;

培训率指被培训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率;满意度指每一次培训中,对本次培训感到满意的人数占参加总人数的百分率;培训记录主要记载培训效果、教师的培训水平和存在不足,一次一记。

1.4过程控制(0.2

1.4.1关键控制点的监管(0.3)

 

过程关键控制点明晰、完整,有系统的监管方案和措施,有详细的关键控制监管记录

关键控制点确定比较完整,有监管方案和措施

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及科学性评价,由示范区提交确定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支撑材料。通过考核或观察,掌握操作层对标准的熟悉程度。

1.4.2监督主体与实施主体(0.4

 

监督与实施主体分离;监督主体资质具备,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

有监督主体,具备一定的资质

评价监督主体的独立性、责任制度和工作能力。

1.4.3过程监督机制(0.3

 

监管制度的操作性强,人员自律性高,被监管人员对监管的反映良好

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能够实施监管

检查过程关键点监管的制度及其适用有效性,相应机构/人员配备和素质情况;调查农民/农工对监管的有效性评价。

2.组织管理(0.1

2.1组织结构(0.5

2.1.1组织机构与人员结构(0.5

 

成立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合理;有独立办公室,有专职人员,有明确分工

有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不全;有办公室,有兼职工作人员

人员结构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衡量。

2.1.2技术机构与人员结构(0.5

 

设立技术机构,人员结构符合要求;有技术总责任人,技术运行能力强

有技术机构,人员结构欠妥;机构有一定技术驾驭能力

人员结构与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求的技术体系符合程度;人员组成所体现的梯队结构合理性;机构人员的资质和阅历。

2.2管理工作(0.5

2.2.1计划、实施与控制(0.5)

 

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便于实施控制;有工作总结,有完善的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方案

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较科学、合理,能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考查管理计划的完整性、落实的可靠性和控制的有效性,包括管理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年度考核结果材料、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方案和管理工作记录。

2.2.2部门分工协作(0.2)

 

部门分工明确,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效果良好

部门分工较明确,有较好沟通协调机制

沟通制度、活动(例会、联席会等)、部门的反映调查;效果从示范区整体发展能力判断。

2.2.3工作机制(0.3)

 

有明确的激励制度,能及时反映/兑现激励结果,农工对激励反应积极

有激励制度,基本按照制度实施

考查激励制度、实施的结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材料;随机调查农工对激励的反映态度。

3.保障与服务体系(0.1

3.1市场监管力度(0.4

3.1.1生产投入品监管(0.6)

 

有年度监管文件、工作计划和实施监管记录文件,无违法记录

有年度生产投入品专项监管文件和实施监管记录

对药品、饲料、种(苗)等的监管文件和依法监管记录(禁用品、打假、使用者的反映等)。

3.1.2服务体系(0.4

 

建立了能够实施规模化服务的专门体系,形成“统、分”结合的服务机制,组织化程度高,反应快,统一服务率80%以上

建立了服务机构,形成“统、分”结合的专业服务机制,统防统治的组织化程度较高。统一防治率达50%~65%

考查示范区内的报务体系在必要的情况下,对药品、饮料、种(苗)等的统一管理供应情况,统一接种防疫情况,对危险性因素的预防反应能力和迅速,对统、分结合的把握情况等等。通过具体多个事例的分析和整体感受得出。

3.2政策保障(0.2

3.2.1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1.0

 

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大,作用显著

有相关政策保障

了解营造氛围和实际支持的政策体系是否具备,政策贯彻机制是否健全,对示范区推动的作用。注意对农民/农工的影响力。

3.3资金保障(0.4

3.3.1专款专用情况(0.4

 

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率高,导向作用显著

能够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率较好,有导向作用

了解专款使用情况,有无违规行为,在标准的制(修)订、宣传和实施方面的使用力度与合理性,技术、管理层对资金使用反映

3.3.2配套资金情况(0.3

 

地方资金足额实际配套,资金使用效率高,效果明显

有地方资金配套,有促进效果

查看要求配套的资金与实际到位量的符合率及有关文件。

3.3.3与其它项目结合情况(0.3

 

与当地争取的其它多个项目充分结合,综合效果显著

与其它项目有结合

考察在标准化示范区是否有其它项目执行,项目的联动密切性和效益情况(需要支撑材料)。

4.长效机制的建立(0.15

4.1企业发展状况(0.4

4.1.1发展规模(0.5

 

多家企业,有明显龙头企业,并带动形成了当地的支柱产业;产业群基本形成,经济增长显著

有龙头企业,有一定的规模,有发展势头

企业的数量、规模、级别、总产值;龙头企业及其带动作用;同类型的产业是否集群;企业的发展势头。 

4.1.2产品加工水平/能力(0.5)

 

形成产业链并可完全“消化”区内原产品,或短链产业在国内形成了较大市场规模

具有一定的初加工能力并能够加工销售2/3以上产品 

原产品、粗加工、深加工水平;产业链延伸情况;短链产品是否形成较大规模。从判断其发展趋势和潜力及相关数字说明。

4.2品牌与认证(0.2

4.2.1品牌的创建(0.4

 

独有国家级商标1个以上

有自己的注册品牌商标

品牌商标的数量、影响力、级别。

4.2.2认证情况(0.6

 

1个以上产品通过认定,至少符合绿色级农产品要求

有明确主导产品并可证明已经取得地方初步认证

有完整的认证类型、名称、级别的证实材料。

4.3农民组织化程度(0.4

4.3.1专业化协会(0.6

 

形成了行业协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组织运行机制较好,容纳农户规模占示范区总农户数90%以上

有专业化协会, 容纳农户规模占示范区总农户数40%-60%

促进行业协会的提升情况,行业协会的规模、发展情况及其日常活动,看材料(章程、制度)、记录(培训、宣传),协会开拓市场的举措和效果。

4.3.2协会的外部联系(0.4)

 

协会与企业有直接供销关系或能够直销本协会产品;与相关部门合作良好

能积极与企业联系,同其它部门有书面协议合作

与企业之间有无协议(培训\收购\农资供应等);协会直接面对市场的能力;与技术、教育、金融、政府等部门的合作活动或条约(要有支撑材料)

5.生产档案记录(0.15

5.1产前投入品记录(0.3

5.1.1生产投入品的记录(1.0)

 

记录完备,票证齐全

有记录,但较零散

查看购置凭证、记录(采购人、时间、地点、数量),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5.2产中过程记录(0.4

5.2.1生产操作过程的记录1.0

 

记录完整,真实,清晰;能明显体现关键控制点

有记录,但不连续;部分体现关键控制点

指生产过程的完整记录,病虫发生情况,不可抗拒的灾害发生情况,交易记录。与标准体系建设中的关键控制点对应,并考查其操作记录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5.3产后加工记录(0.3

5.3.1产品初加工的记录(0.5)

 

记录顺序明确,过程完整

有记录,但不完整

总量、分级、包装对过程记录的认真、清晰程度,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记录的真实性。

5.3.2质量检测记录(0.3

 

按有关规定的定期检验计划记录和检验结束记录齐全,并有相关检验报告

有记录且有检验报告,但不够完整

质量安全检验报告的有效性、有效期,检验范围,委托单位等是否明确。

5.3.3产品去向记录(0.2

 

产品的贮运、检疫、加工与销售去向记录明了,过程中的转换记录清晰

有产品移动过程记录,去向不十分明确

贮运等记录及检疫检验报告;直接提供企业、超市/出口的批次数量,占生产总量情况等记录是否清楚。

6.示范效果(0.25

6.1社会效果(0.3

6.1.1农业标准化意识(0.2)

 

农民标准意识明显提高;区内标准化意识已经形成;有农业标准化推动的成功经验

农民的标准意识有提高;示范区标准化氛围基本形成

用随机调查法,对领导层、管理层、技术层和农民/农工在农业标准化意识程度方面进行调查,而后综合分析评价。

6.1.2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0.4

 

形成了一支有效的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出现了热衷农业标准化事业、熟悉工作的人才

基本形成一支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并能够胜任工作

培训农业标准化人才数量,获得资质人数,各层面涌现的农业标准化热心人、专业人数。

6.1.3农产品安全性(0.4

 

安全性有保障,社会声誉良好,无不安全事件

安全性提高,有一定的社会声誉

质量安全的认证计划和落实情况,查看相关检疫/检验是不按期进行,报告的合格率;通过对材料、汇报和观察评价社会反映

6.2经济效果(0.4

6.2.1农民增收(0.4

 

较上年增收15%以上

较上年增收5% 9%

农民户均增收幅度(近3~5年的收入变化情况),(当年收入-上年平均收入)/上年平均收入=农民收入增长率。

6.2.2市场效益(0.3

 

产品商品化率100%,企业带动显著,主导产品/品种有明显优化,规模扩张明显

产品商品化率在50%70%,有企业带动,主导产品/品种能随市场变化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主要饲养品类的数量变化,优良品种替代)情况,产品的上市率和有效率,高档产品的占有比率。

6.2.3 产量增长(0.3

 

三年示范区平均单产增长大于10%

三年示范区平均单产增长5%以内

 根据示范区分年统计的单产报表结合实地考察。

6.3生态效益(0.3

6.3.1年用药量减少幅度(0.6

 

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禁用药品流入;农药用量较前三年下降30%以上

能够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禁用药品流入,药品使用总量下降10%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药品管理规定考查示范区用药的科学性和总量变化。主要通过生产记录、管理记录和生产资料的出入记录得出。

6.3.2对生态环境改善作用(0.4

 

有建设前和验收期的产地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比较结果明显向良性化发展

有其它证明本示范区环境质量的间接资料,能看出改善作用

用前后两个或者多个时期的环境质量检测报告进行比较说明。

*创新点(0.1

显著创新性(1.0

特别突出的创新性特点(1.0

 

创新显著,特点明显,效果突出(非必打分项)

打分理由

注:1.本表设计为百分制,最终得分以“实得分+创新分”格式表达。前3栏括弧内数字为各自权重值。*创新点属于附加项,由评估组根据整体考核,与同类示范区横向比较,确有突出创新时才给分,并填写打分理由。最终得分将由电子表统计自动显现。总分保持小数后2位。2.整个考核基础为考核点。每考核点要求按100分制打分。考核依据为AC两项说明,实际定位为ABCD四级。本表只对AC等级说明,介于AC之间为B,低于C者为D。分值确定区为:A取值90以上,C取值60~75。鉴于发展的不平衡性,最终结果的整体定位将分不同经济区比较,各省、市、区亦根据各自实情区别对待。3.许多调查可在不同层面上一次性完成。表中为了叙述明白,进行了单列。4. 在使用本表前,使用人员需进行统一培训。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生态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点

0

打分档级细则

说  明

打分

A

C

1.标准制订与实施 0.25

1.1标准制()订与采标(0.2

1.1.1标准制(修)订人员(0.3)

 

标准制(修)订人员结构合理,具备良好资质

人员结构基本合理,具备一定资质

人员结构是否符合农业标准制订中的人员组成要求;参加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1.1.2标准体系建设(0.4

 

四类标准配套齐全;各项标准现行有效

有相关标准,有配套雏形

审查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操作标准的配套情况,各项标准现行版本是否有效;如果全部采标,则满分。

1.1.3标准的实用性(0.3

 

应用满意率85%

应用满意率在50%70%

随机调查使用标准的人员,统计其满意程度;走访对标准在生产适用性和市场适用性方面的评价。

1.2标准化工作宣传(0.3

1.2.1公众媒体利用(0.3

 

年省级以上媒体利用1次以上

年县级媒体利用3次以上

有可见的记录,发表的稿件,广播录音带,以及电视录像带等。

1.2.2直接的宣传活动(0.7)

 

年现场宣传组织活动3次以上,效果优良,相关材料齐备

年现场宣传组织活动1次,宣传材料齐备

在示范区现场开展的宣传活动,如与标准化有关的娱乐节目,知识竞赛,专题报道,墙体标语,自制宣传画、自制 VCD等。

1.3标准化培训(0.3

1.3.1培训师资(0.2

 

有培训教师资源调查表;有培训师资相关证明文件;有受聘文件和老师签字;培训师资队伍结构合理

有培训教师资源调查表;有受聘文件

培训教师资源调查表包括教师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法和身份证号;培训师资队伍结构根据示范区内容和所聘全部教师信息的符合程度判断

1.3.2培训资料(0.3

 

培训材料内容紧密围绕示范区标准;材料配套齐全,适用性强

培训材料能反映相关标准;材料基本配套,有适用性

培训教材内容与相关标准内容的符合程度,对标准的解读水平,材料的配套情况。

1.3.3培训实施情况(0.5

 

有完整培训计划并按期实施;平均培训率90%以上;有完整培训记录,平均满意度80%以上

有培训计划并能够执行;被培训人数在60%70%;

培训率指被培训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率;满意度指每一次培训中,对本次培训感到满意的人数占参加总人数的百分率;培训记录主要记载培训效果、教师的培训水平和存在不足,一次一记。

1.4过程控制(0.2

1.4.1关键控制点的监管(0.3)

 

过程关键控制点明晰、完整,有系统的监管方案和措施,有详细的关键控制监管记录

关键控制点确定比较完整,有监管方案和措施

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及科学性评价,由示范区提交确定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支撑材料。通过考核或观察,掌握操作层对标准的熟悉程度。

1.4.2监督主体与实施主体(0.4

 

监督与实施主体分离;监督主体资质具备,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

有监督主体,具备一定的资质

评价监督主体的独立性、责任制度和工作能力。

1.4.3过程监督机制(0.3

 

监管制度的操作性强,人员自律性高,被监管人员对监管的反映良好

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能够实施监管

检查过程关键点监管的制度及其适用有效性,相应机构/人员配备和素质情况;调查农民/农工对监管的有效性评价。

2.组织管理(0.15

2.1组织结构(0.5

2.1.1组织机构与人员结构(0.5

 

成立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合理;有独立办公室,有专职人员,有明确分工

有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不全;有办公室,有兼职工作人员

人员结构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衡量。

2.1.2技术机构与人员结构(0.5

 

设立技术机构,人员结构符合要求;有技术总责任人,技术运行能力强

有技术机构,人员结构欠妥;机构有一定技术驾驭能力

人员结构与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求的技术体系符合程度;人员组成所体现的梯队结构合理性;机构人员的资质和阅历。

2.2管理工作(0.5

2.2.1计划、实施与控制(0.5)

 

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便于实施控制;有工作总结,有完善的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方案

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较科学、合理,能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考查管理计划的完整性、落实的可靠性和控制的有效性,包括管理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年度考核结果材料、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方案和管理工作记录。

2.2.2部门分工协作(0.2)

 

部门分工明确,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效果良好

部门分工较明确,有较好沟通协调机制

沟通制度、活动(例会、联席会等)、部门的反映调查;效果从示范区整体发展能力判断。

2.2.3工作机制(0.3)

 

有明确的激励制度,能及时反映/兑现激励结果,农工对激励反应积极

有激励制度,基本按照制度实施

考查激励制度、实施的结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材料;随机调查农工对激励的反映态度。

3.保障与服务体系(0.15

3.1市场监管力度(0.4

3.1.1生产投入品监管(0.4)

 

有年度监管文件、工作计划和实施监管记录文件,无违法记录

有年度生产投入品专项监管文件和实施监管记录

对农药、肥料、种(苗)等的监管文件和依法监管记录(禁用品、打假、使用者的反映等)。

3.1.2服务体系(0.6

 

建立了能够实施规模化服务的专门体系,形成“统、分”结合的服务机制,组织化程度高,反应快,统一服务率80%以上

建立了服务机构,形成“统、分”结合的专业服务机制,统防统治的组织化程度较高。统一防治率达50%~65%

考查示范区内的报务体系在必要的情况下,对农药、化肥、种(苗)等的统一管理供应情况,病虫害的统一防治情况,对灾害性因素的预防反应能力和迅速程度,对统、分结合的把握情况等等。通过具体多个事例的分析和整体感受得出。

3.2政策保障(0.2

3.2.1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1.0

 

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大,作用显著

有相关政策保障

了解营造氛围和实际支持的政策体系是否具备,政策贯彻机制是否健全,对示范区推动的作用,特别注意对农民/农工的影响力.

3.3资金保障(0.4

3.3.1专款专用情况(0.4

 

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率高,导向作用显著

能够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率较好,有导向作用

了解专款使用情况,有无违规行为,在标准的制(修)订、宣传和实施方面的使用力度与合理性,技术、管理层对资金使用反映

3.3.2配套资金情况(0.3

 

地方资金足额实际配套,资金使用效率高,效果明显

有地方资金配套,有促进效果

查看要求配套的资金与实际到位量的符合率及有关文件。

3.3.3与其它项目结合情况(0.3

 

与当地争取的其它多个项目充分结合,综合效果显著

与其它项目有结合

考察在标准化示范区是否有其它项目执行,项目的联动密切性和效益情况(需要支撑材料)。

4.实施记录(0.20

4.1投入品记录(0.4

4.1.1投入品(1.0

 

记录完备,票证齐全

有记录,但较零散

查看购置凭证、记录(采购人、时间、地点、数量),检验合格证明。

4.2实施过程记录(0.6

4.2.1操作过程的记录1.0

 

记录完整,真实,清晰;能明显体现关键控制点

有记录,但不连续;部分体现关键控制点

指操作过程的完整记录,病虫发生情况,不可抗拒的灾害发生情况记录。与标准体系建设中的关键控制点对应,并考查其操作记录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5.示范效果(0.25

5.1生态效果(0.6

5.1.1示范的规模(0.6

 

出色完成了项目任务书所承诺的计划,工程质量高,系统运行良好

基本完成了项目任务书中的要求

主要参照项目的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指标,实地考察工程实施质量和运行情况。

5.1.2对生态环境改善作用(0.4

 

完成了计划任务书所定的生态指标,有建设前和验收期的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结果对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作用,并有长期保持的趋势

基本完成计划任务书所规定的生态指标。有其它证明本示范区环境质量的间接资料,能看出改善作用

通过走访、观察以及查看水、气、土等环境的检测报告,了解植被覆盖、土壤结构改良、有机质提高、水质变化、排池物/废物转化水平等生态指标。主要参考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提出的生态指标。

5.2社会效果(0.3

5.2.1社会影响力(0.4

 

区内标准化氛围形成;整体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示范区标准化氛围基本形成,标准化意识有所提高

用抽样调查领导层、管理层、技术层和操作层四个层面所得结果进行评价。外界对示范区的整体评价(其它部门的评价及相关材料)。

5.2.2农业标准化队伍发展(0.6

 

形成了一支标准化人才队伍,涌现了一些热衷农业标准化事业、熟悉工作的人才

基本形成一支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

培训农业标准化人才数量,获得资质人数,各层面涌现的农业标准化热心人、专业人数。

5.3经济效果(0.1

5.3.1对经济效益的潜在作用(1.0

 

项目实施对示范区以及周遍地区的经济发展,或农户经济收入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项目的实施对示范区以及周遍地区经济增长有作用

主要考察项目实施对示范区或周遍地区经济效益促进作用,或者对农户经济收入的增长的带动作用。

*创新点(0.1

显著创新性(1.0

特别突出的创新性特点(1.0

 

创新显著,特点明显,效果突出(非必打分项)

打分理由

注:1.本表设计为百分制,最终得分以“实得分+创新分”格式表达。前3栏括弧内数字为各自权重值。*创新点属于附加项,由评估组根据整体考核,与同类示范区横向比较,确有突出创新时才给分,并填写打分理由。最终得分将由电子表统计自动显现。总分保持小数后2位。2.整个考核基础为考核点。每考核点要求按100分制打分。考核依据为AC两项说明,实际定位为ABCD四级。本表只对AC等级说明,介于AC之间为B,低于C者为D。分值确定区为:A取值90以上,C取值60~75。鉴于发展的不平衡性,最终结果的整体定位将分不同经济区比较,各省、市、区亦根据各自实情区别对待。3.许多调查可在不同层面上一次性完成。表中为了叙述明白,进行了单列。4 在使用本表前,使用人员需进行统一培训。